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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系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1-02-25  浏览次数: 196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干部例会是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主要形式,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学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分团委、学生会特制定以下干部例会制度。

 一、学生干部常规例会

1、 全体学生干部例会的参加者为分团委老师、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常委团成员。涉及重大事项时应邀请学生党支部干部到席会议;

2、 会议由秘书处召集,每月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召开,遇特殊情况(如准备重大活动)秘书处提前或推迟召开例会,各主要学生干部应留意通知,互相转告;

 

3、 会议程序:

(1)各部部长或各部门干事应简短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提出下段时期的工作计划;

(2)主席团成员布置安排下一阶段总体工作;

(3)辅导办老师作会议总结。

4、 会议纪律:

(1) 召开会议时,各主要学生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主席团请假;

(2) 召开会议时,各主要学生干部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3) 各主要学生干部不得在会场内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 各主要学生会干部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全体同学传达会议内容;

5、 会议由分团委办公室主任或学生会主席主持;

6、 会议由学生会秘书处记录。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应交主席团备案。

 二、主席团会议

1、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或增删召开的次数,参加者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2、 主席团成员应在全体会议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3、 主席团会议负责讨论并决定各种方案、表彰和批评名单等事项,重大活动事宜与系团委老师讨论;

4、主席应负责在必要时通知辅导员老师参加主席团会议;

5、会议结束后,会议内容应尽快上报分团委负责老师。

 三、关于违反纪律的处罚条例

1、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或迟到两次(累计)给予会内通报批评;

2、例会无故缺席两次或迟到三次(累计)上报老师批评;

3、例会无故缺席四次(累计)视为自动辞职。

 四、补充说明

1、同学反映的实际问题应列入干部例会讨论内容,必要时要邀相关同学列席会议,并建立相关问题备案;

2、本例会制度的解释权归信息与计算科学系分团委、学生会;

3、本例会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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