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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还本付息有哪些规定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1-02-25  浏览次数: 204

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还本付息有哪些规定

 

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查同意后,由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统一报贷款银行审批,批准后由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原贷款展期期间,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或有关单位继续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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