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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用户登记科研业绩使用说明


发布部门: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发布时间: 2013-11-13  浏览次数: 613

一、用户的登录/注销

1、两种登录方式:

1)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登录(网址:http://my.zzuli.edu.cn/index.portal):在帐号框,输入自己的工号,密码框输入自己的密码(是自己的个人信息门户密码),登录后,进入自己的信息门户首页,在左下角的个人服务栏中,找到“科研”,点击进入链接页面,点击“登录”,即可进入“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管理系统”。

2)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202.196.0.21/kjweb,进入系统登录页面。

点击“用户登录”按钮,在“身份”栏选择“科研人员”,在“帐号”栏输入自己的工号,在“密码”栏输入密码(原来自己设定的密码。若忘记了,建议使用上述第一种方式登录!),(对于新分配工号的老师,系统分配的初始密码是“123”,可在进入系统后,在“日常办公”菜单中,修改自己的密码,请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密码),在“验证码”栏输入系统提示的4位数字,尔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管理系统”。

2、在系统页面的右上角有“首页”、“后退”、“刷新”、“帮助”、“注销”按钮,若要注销系统登录,可点击“注销”按钮退出系统。

二、登记科研业绩

进入系统后,在页面的左上角会出现“日常办公、个人信息、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成果获奖、学术交流、论 坛”8个主菜单项,其中,登记科研业绩要用其中的“科研项目、固定资产科研成果、成果获奖、学术交流”5个菜单项。系统登记界面如图所示:

与我校的“教务在线”系统类似,进入上述某个菜单项后,要退回到主菜单,只需点击菜单栏最上部的三角符号,即可返回“主菜单”栏。

特别注意:

任何科研业绩,必需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录入,如果轻院非第一完成单位,也要由轻院参与者中本校排名第一的人员录入,否则业绩将不能保存。对于研究生作为第一完成人的业绩,由导师负责录入。

下面分5个部分介绍科研业绩的登记方法与流程:

1、登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量”和“到账经费”工作量

点击“科研项目”主菜单项,进入“科研项目”子菜单,其下出现“登记项目工作量信息”菜单,点击其右边的“ ”符号,会向下展开“登记申报项目”和“登记项目到账经费”子菜单,点击进入其中的子菜单,即可在页面“主录入区”录入对应的业绩。

注意:“主录入区”录入项中用*号标识的条目为必须录入的内容,请务必录入。其他条目不需录入。

录入完成一项业绩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本业绩的保存,无误后系统会将刚保存的业绩信息显示在其下方的“显示框”中。如果要继续录入同类的业绩,点击“新增”按钮继续录入下一业绩。如果要修改已经录入的某个业绩,只需在“显示框”中双击该条目,即可进行修改,结束后一定要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修改结果。

2、登记科研项目“固定资产增值”工作量

点击“固定资产”主菜单项,其下出现“固定资产增值工作量”菜单,点击进入,即可在页面“主录入区”录入对应的业绩。

注意:主录入区”录入项中用*号标识的条目为必须录入的内容,请务必录入。其他条目不需录入。

“保存”、“新增”和修改方法同上。

3、登记“著作、论文、专利、鉴定(结项)”工作量

点击“科研成果”主菜单项,进入“科研成果”子菜单,其下出现“著作、论文、专利、鉴定”菜单,分别点击其右边的“ ”符号,即可展开其对应的录入子菜单,点击进入录入子菜单,即可在页面“主录入区”录入对应的业绩。

注意:“主录入区”录入项中用*号标识的条目为必须录入的内容,请务必录入。其他条目不需录入。

“保存”、“新增”和修改方法同上。

特别提醒:

1)著作

“主录入区”中,“出版社”条目在录入时,系统会提供模糊录入搜索功能,例如:输入“电子”后系统会在该条目下方显示所有含有“电子”汉字的出版社,用户找到后选中即可录入需要的出版社。如果未在其中找到需要的出版社,需要用户添加该出版社,此时点击后面的“增加”按钮,系统弹出“录入出版社信息”窗口,请根据提示录入需要的出版社并保存。注意:录入时严格按照书中印刷的出版社名称录入,不要随意增加空格、《 》等字符。

完成上述“出版社”增加后,再在“主录入区”中“出版社”条目下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录入该出版社。

在“主录入区”录入ISBN号时只需录入具体数字即可。

右下方的“作者”录入框中,必须录入“分工、完成章节、字数”,其中录入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

2)论文

“主录入区”中,“发表刊物”条目在录入时,系统会提供模糊录入搜索功能,例如:输入“电子”后系统会在该条目下方显示所有含有“电子”汉字的刊物,用户找到后选中即可录入需要的刊物。如果未在其中找到需要的刊物,需要用户添加该刊物,此时点击后面的“增加”按钮,系统弹出“录入学术刊物信息”窗口,请根据提示录入需要的刊物并保存。注意:录入时严格按照杂志中印刷的杂志名称录入,不要随意增加空格、《 》等字符。

完成上述“刊物”增加后,再在“主录入区”中“发表刊物”条目下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录入该刊物。

录入CN号和ISSN号时只需录入具体数字和分隔符“-”即可。

右下方的“作者”录入框中,对于论文的“通讯作者”,则必须在“是否通讯”的选项中打勾。

若论文被收录,则需要点击“主录入区”中的“收引设置”按钮,系统弹出“收引设置”窗口,选择具体收录后保存返回。

3)鉴定(结项)

项目鉴定录入时,若是我校与多个校外单位联合完成的,则在“主录入区”右侧的“完成人”、“完成单位”录入框中,务必要按照鉴定证书上的完成单位顺序录入完成单位,按照鉴定证书上完成人的顺序录入完成人。注意:必须由轻院参与者中本校排名第一的人员录入,否则业绩将不能保存。

② 项目结项也是通过该菜单录入,需要注意的是,在“主录入区”中的“鉴定结论”条目中要根据结项情况,选择“结项等级:合格”、“结项等级:良好”、“结项等级:优秀”三个选项之一;同时,在“鉴定级别”条目中要根据原项目级别选择“国家级结项、国家级验收、省部级重大项目结项、省部级一般项目结项、厅局级项目结项、省教科所省社科联项目结项” 6个选项之一;“鉴定证书号”条目的录入:若无结项证书号者,可录入原立项项目号。

另外,如果结项的项目是我校与多个校外单位联合完成的,也与鉴定类似,按照上述方法录入完成人和完成单位。

4、登记“成果获奖”工作量

点击“成果获奖”主菜单项,进入“成果获奖”子菜单,其下出现“登记获奖工作量”菜单,点击进入,即可在页面“主录入区”录入对应的业绩。

注意:“主录入区”录入项中用*号标识的条目为必须录入的内容,请务必录入。

“保存”、“新增”和修改方法同上。

特别提醒:

获奖项目录入时,若是我校与多个校外单位联合获得的,则在“主录入区”右侧的“获奖人员”、“获奖单位”录入框中,务必要按照获奖证书上的获奖单位顺序录入获奖单位,按照获奖证书上获奖人的顺序录入获奖人员。注意:必须由轻院参与者中本校排名第一的人员录入,否则该业绩将不能保存。

5、登记“学术活动”工作量

点击“学术交流”主菜单项,进入“学术交流”子菜单,其下出现“提交校外学术报告”和“提交校内学术报告”菜单,点击进入,即可在页面“主录入区”录入对应的业绩。

注意:“主录入区”录入项中用*号标识的条目为必须录入的内容,请务必录入。其他条目不需录入。

“保存”、“新增”和修改方法同上。

三、业绩录入中涉及到的“校外人员”及“学生”的增加方法

以录入“著作”为例:

当录入“校外人员”和“学生”时,首先在“人员、单位录入框”下,在“姓名”条目中输入要录入的人员姓名,如果其下方列表中找不到该人员姓名,则必须点击“新增”按钮,系统弹出“学生基本信息”或“校外人员基本信息”窗口页面,根据其中的显示条目输入基本信息。

对于学生,必须录入“部门”、“姓名”、“性别”、“学号(询问学生本人或教务员获得)”,保存后返回。

对于校外人员,必须录入“所属单位”、“姓名”、“性别”、“职称”,保存后返回。

四、补充说明

如果期刊显示级别与《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补充规定》(郑轻院党[2012]39号)文件所规定的不同,将通过二级审核予以更正。

科技处

20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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