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版)

时间:2024-03-21浏览:1653设置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070102)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因材施教,培养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数学思维能力,掌握信息和计算数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掌握信息与计算科学等方面的基本技术,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在科技、教育、信息产业等领域,从事研究、教学、应用开发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生在毕业5年左右达到如下目标:

1、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知识,具备持续学习和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通过不断学习,实现理论与技术水平以及职业能力不断提升,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具有主持或参与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领域的科研或工程项目研发经历,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4、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和沟通交流能力,能够承担一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毕业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掌握信息科学、计算数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

2、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数学工具软件及专用软件)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算法设计、算法分析和编程能力;

3、能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信息技术、科学与工程计算中的某些实际问题;

4、了解信息与计算科学理论、技术与应用的新发展,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技术跟踪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文献和资料,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6、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行业实践中理解并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8、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体育及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的合格标准;

9、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程序设计技术、概率论、数据结构、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数值分析、数学建模

五、学制与学位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六、课程结构比例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课程结构比例表

课程平台

课程要求

学时数

占总学时比例

学分数

占总学分比例

人文社科课程平台

必修

320

14.41%

20

11.98%

选修

32

1.44%

2

1.20%

公共基础课程平台

必修

424

19.10%

22.5

13.47%

科学素养教育平台

选修

64

2.88%

4

2.40%

学科基础课程平台

必修

760

34.23%

47.5

28.44%

选修

64

2.88%

4

2.40%

专业教育课程平台

必修

384

17.30%

24

14.37%

选修

108

4.86%

7

4.19%

自主发展课程平台

选修

64

2.88%

4

2.40%

集中实践教学平台

必修

  

  

28

16.77%

创新创业实践(课外)

选修

  

  

4

2.40%

必修课小计

1888

85.05%

142

85.03%

选修课小计

332

14.95%

25

14.97%

总计

2220

100.00%

167

100.00%

七、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本专业须修满培养计划中规定课程167学分,其中必修理论课114学分,选修理论课2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8学分,创新创业实践(课外)模块4学分方准予毕业。

八、专业培养方案进程表(见附表)

 

 

教学院长:黄士国      专业负责人:关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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