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郑州轻工业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的通知

时间:2011-11-02浏览:310设置

各院(系):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和《关于规范学校奖励(荣誉)设置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教学一线组织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现将名师评选及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正常教学任务(含公共课、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实验课)的在职专任教师。校级教学名师限副高以上职称。

二、推荐名额

按本单位副高以上职称在职教师(含实验指导教师)总数的7%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动员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2、申请人须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并准备背景材料;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一张(rm格式,不大于50MB);

3)个人材料一份,包括①个人简历,500字左右;②名师心得,500字左右;③名师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④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二张;

4)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一份。

各单位应于20111121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教学科(办公楼319室)。

3、学院在各系(部、分院)推荐的基础上,将于11月下旬把申报人材料上网公示。

4、学校于11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经考察、评议、表决、公示并报学院批准,确定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人选。

四、奖励名额和额度

1、奖励名额:610名。

2、奖励额度:3000元。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2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条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教务处

                                                2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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