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1-04-02浏览:235设置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3-5日,共3天。其中,4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停课一天,缺课不补;4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日(星期六)的教学活动停止,44日(星期一)教学安排调至42日(星期六)进行。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及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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