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时间:2024-06-07浏览:153设置


65日,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会,学院党委书记郭晓丽主持会议。

学习会采取领读式学习和分享交流的方式进行学习,副院长何国亮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副院长许振华领学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交流研讨中,何国亮以“保持清正廉洁,铸牢拒腐防变底线”为主题作交流发言,他解读了《条例》第八章中对党员干部廉洁守纪的各项要求,并结合工作分享感悟,一是落实党章要求,充实完善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二是细化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保障条款,促进从严纠治“四风”;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四是落实做廉洁齐家模范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许振华围绕《条例》原文,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重点对新修订的条款进行了解读,并分享了学习心得,他表示,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作为高校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们要厚植为民情怀,不断强化为师生服务意识;要搞好调查研究,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聚焦着师生“急难愁盼”的事,想方设法着力推动问题解决;要深入开展师生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坚决维护师生的利益。

郭晓丽在总结中指出,党的廉洁纪律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作为高校党员干部,将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化于效。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密切联系师生,做好各项服务,切实增强纪律修养,锤炼坚强党性,推动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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